为深化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围绕“全面依法治国”战略部署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增强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意识,2021年2月8日,西昌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(2008年11月19日发布,2009年1月1日实施)。会议由妥明莉副主席主持,全体干部职工参加。
会上,妥明莉主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《条例》第一章 总则、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、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、第四章 灾后处置、第五章 法律责任。
妥明莉副主席强调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今后要作为必学条例、常学条例,要经常学、深入学。
通过这次学习,全体干部职工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,为今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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